微信:视频号开展不当使用AI工具进行直播行为专项治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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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视频创作安全中心发布公告称,近期平台巡查发现部分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不正当使用AI工具进行违规直播,存在误导观众、侵犯他人肖像权等风险,违反了《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》和《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》,扰乱了平台健康的生态环境。平台将对不当使用AI的直播间按照违规程度分别予以相应处罚,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提醒、减少推荐、中断直播、禁播、清空或扣除信用分。
具体违规案例包括:利用AI技术换脸冒充他人(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知名人士),侵犯他人合法权益;主播在分享金融、法律、医疗等行业内容之前,应先申请对应的直播资质,已完成资质申请的主播,若在直播中使用AI工具改变面部形象,导致出镜人与资质申请时的身份核验不一致,将构成违规行为;在直播间中教学并售卖如何利用AI技术实施不正当的直播/获客/牟利的课程。
平台倡导利用AI技术辅助人工提升效率和优化工作,但坚决抵制利用AI技术进行不正当牟利或侵犯他人权益等违规行为。如果用户在观看视频号直播的过程中,发现相关的违规行为,可通过直播间右上角“分享”按钮中的“投诉”进行投诉,平台将会第一时间核实处理。平台非常重视用户的投诉,并将努力维护视频号直播平台的良好秩序,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观看体验。

微信:视频号开展不当使用AI工具进行直播行为专项治理

微信视频号近期加强了对AI工具在直播中的使用规范,开展专项治理行动,重点打击非真人直播、数字人带货等违规行为。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:

1. 专项治理的核心内容
禁止数字人/虚拟人直播:视频号明确将“使用插件、AI工具生成虚拟形象进行直播”列为违规行为,包括数字人直播带货、虚拟主播互动等。
打击低质量内容:涉及“挂机录播”、AI生成的非实时直播内容,以及售卖虚拟人代播软件等行为,均被纳入治理范围。
分级处罚机制:根据违规程度采取不同措施,包括:
减少直播推荐或账号曝光;
限制直播带货能力;
情节严重者直接封禁账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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